注冊BVI公司可以收購國內公司,他們有相關規定的。而且這種情況在國內很常見。
規定如下:
1.遵守被收購被兼并公司的當地法律。
2.準備一份服務流程協議,涉及公司的負債責任義務以及可能受到的影響?;蛘呱婕霸趯嵤┓蓹嗬麜r對此法規內注冊的重組公司或存續公司的影響。
3.準備一份不可撤銷的注冊代理人委托書,該注冊代理人需要接受上2中的服務流程協議。
4.準備一份協議書,這份協議書將會發給根據這個法律成立的子公司的被該法賦予相同權利的不同股東。
5、具備一份由注冊地所在的外國司法機構頒發的兼并合并的證明文件或相關的證據文件。
6、如果存續公司或合并后新設公司是依據本法建立的公司,兼并結果等同于兼并和合并本國公司的結果,若存續公司或合并后新設公司依據外國法律設立,除非外國法律另有規定,否則結果亦等同于兼并本國公司的結果。
7、如果存續公司或重新合并的公司是一家依據該法組建的公司,那么兼并或者合并將從章程中登記官登記的日期生效,或者依據章程中規定,于該日期之后的不超過三十天內生效。但是如果存續公司或者重新組建的公司是依據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建立的,那么該兼并或合并的生效期將依據該法律的規定。
以上規定均為原則性規定,簡單來說,注冊BVI公司再對外投資、股權收購方面的限制性規定非常少,主要遵循被收購方當地的法律規定。另外,按現行規定,外資股權轉讓應納稅所得額為轉讓價格扣除轉讓成本后的余額。其中股權轉讓價格可以扣除外資股權享有的被持股企業有未分配利潤或稅后提存的各項基金等股東留存收益份額。以上問題均需要引起擬設BVI公司的中國境內投資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