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依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因此不同于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外資企業在組織形式上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外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那么對于外資投資企業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究竟該如何寫?需要哪些材料?一起來看一下。
一、外資投資企業變更經營范圍需提交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企業關于變更經營范圍的請示(原件)
3.企業合同、章程的修改協議或決議(原件,增加批發、傭金代理業務還需提交企業原合同、章程復印件)
4.驗資報告(復印件,增加批發、傭金代理業務需提交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注冊資本已繳足的驗資報告)
5.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6.企業最高權力機構關于變更經營范圍的決議(原件,增加批發、傭金代理業務需提交企業最高權力機構一致通過的決議)
7.增加批發、傭金代理業務的企業還需提交進出口商品目錄原件(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制訂,并注明進出口商品所屬的類別),經營范圍的表述方式為:**產品的批發、傭金代理(拍賣除外);貨物進出口(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
二、外資投資企業公司變更經營范圍如何寫?
經營范圍是根據行業來表述的,具體要看外資公司注冊什么行業,才有相對的經營范圍
三、外資企業變更經營范圍辦理程序:
1.先受理、審批、發批復;
2.申辦企業持商務局批復(原件)及原企業批準證書(原件),
3.領取新的企業批準證書,
4.最后到北京市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四、外資投資企業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特別規定:
1.外資公司變更經營范圍,遵循向原審批機關先遞交材料的準則;
2.申請增加的經營范圍必須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及其他相關規定;
3.原審批機關有權進行審批的,核發相關證件,超出審批權限的,報上級審批部門審批;
4.申請增加的經營范圍必須與原經營范圍有一定的關聯性,增加經營范圍后經營規模與投資規模相適應。